美国移民个人所得税交纳须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美国公民丶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美国公民指出生在美国的人和已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居民外国人指非美国公民,但依美国移民法取得法律认可有永久性居住权的人。其他外国人即为非居民外国人。美国公民和居民外国人要就其在全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外国人仅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投资所得与某些实际与在美国的经营业务有关的所得交纳联邦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采用对综合所得计征的办法。课征对象包括:劳务与工薪所得丶股息所得丶财产租赁所得丶营业所得丶资本利得丶退休年金所得。从所得中应剔除的不征税项目有:捐赠丶夫妇离婚一方付给另一方的子女抚养费丶长期居住在国外取得的收入丶军人与退伍军人的津贴和年金丶社会保险与类似津贴丶雇员所得小额优惠丶州与地方有奖债券利息丶人寿保险收入丶小限额内股息等。可扣除项目有:在国外丶州丶地方缴纳的税款丶医疗费用丶慈善捐赠丶付借款的利息丶意外损失丶取自政府储蓄计划的利息等。可以抵免的项目有:家庭节能开支丶抚养子女及赡养老人费用丶已缴外国所得税。从总所得中扣除这些项目后的余额即为实际应税所得。依差额累进税率计税,按年计征,自行申报。家庭可以采用夫妇双方共同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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