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是劳工(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种类(Employment based second preference)的简称。EB-2(劳工移民第二优先)包括两种:第一种是PERM劳工纸申请中工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的申请。第二种是因为符合国家利益而申请免除PERM劳工纸申请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同属EB-2,PERM劳工纸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的区别在于,前者要求美国雇主在永久地雇佣一个外国员工之前(为他递交I-140移民申请之前)先登广告招收合格的美国工人,在招不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才为外籍员工递交I-140申请。而后者则是外籍员工根据自身的成就和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而直接向移民局(不经过劳工部)申请免掉广告招聘过程,请求移民局批准其永久移民美国。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比较特殊而且多数不需要雇主支持。有关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可以阅读谢律师的早期文章 “‘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及自我评估”下文仅谈论PERM劳工纸中的EB-2和EB-3申请。